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必备24篇)
时间:2025-12-01 作者:智达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愈发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通常是指共同遵守的规章或行动标准,也可指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法律和规范。以下是资产评估报告的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帮助。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一
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项目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递交;
2、负责招标信息网公布的招标工程的.投标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技术标、商务标、成本等;
3、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关注投标开标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总监工作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目标、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据授权向董事长报告;
2、建立健全该公司财务系统的组织结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保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信息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3、对该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财务描述,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定期审核和计量公司的经营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该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6、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
7、确保该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并具体推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对资本的需求规划及正常运作;
8、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利用各种财务手段,确保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9、依法审定公司的财会人员、审计机构人员的人事任免、晋升、调动、奖励、处罚等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财务经理职责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5、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金融企业除外。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重组清算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制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通称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执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
(二)制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制度,检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质量。
(四)实施企业财务评价,监测企业财务运行状况。
(五)研究、拟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
(六)参与审核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企业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以下通称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财务关系隶属同级财政机关。
第二章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企业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级次。企业集团公司自行决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听取职工、相关组织意见的财务事项,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回避制度。对投资者、经营者个人与企业利益有冲突的财务决策事项,相关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回避。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原则,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投资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批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战略、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二)决定企业的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三)决定企业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事项。
(四)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
(五)按照规定向全资或者控股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投资者应当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内部机构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可以通过企业章程、内部制度、合同约定等方式将部分财务管理职责授予经营者。
第十三条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战略、财务规划,编制财务预算。
(二)组织实施企业筹资、投资、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方案,诚信履行企业偿债义务。
(三)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实施财务控制。
(五)编制并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信息和有关情况。
(六)配合有关机构依法进行审计、评估、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接受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股权、特定债权等形式的出资。其中,特定债权是指企业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符合有关规定转作股权的债权等。
企业接受投资者非货币资产出资时,法律、行政法规对出资形式、程序和评估作价等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企业接受投资者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比例。
第十五条企业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份等方式筹集权益资金的,应当拟订筹资方案,确定筹资规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必要的报批手续,控制筹资成本。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委托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资本管理制度,在获准工商登记后30日内,依据验资报告等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确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筹集的实收资本,在持续经营期间可以由投资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转让或者减少,投资者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回出资。
除《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回购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企业依法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和财务处理办法,并经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九条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依法以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债务资金的,应当明确筹资目的,根据资金成本、债务风险和合理的资金需求,进行必要的资本结构决策,并签订书面合同。
企业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自有资本比例及其他规定。
企业筹集资金,应当按规定核算和使用,并诚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经营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结构,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企业支付、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向境外支付、调度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的财务审核制度,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
企业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采购审批、执行程序,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内部审批制度支付货款。
企业选择供货商以及实施大宗采购,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制度。
企业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
企业购建重要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财务决策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履行批准程序,落实决策和执行的责任。
企业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企业投资权益,实施财务监管。依据合同支付投资款项,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批制度执行。
企业向境外投资的,还应当经投资者审议批准,并遵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有关经营、管理的财务责任。
无形资产出现转让、租赁、质押、授权经营、连锁经营、对外投资等情形时,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从事期货、期权、证券、外汇交易等业务或者委托其他机构理财,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建立交易报告制度,定期对账,控制风险。
第三十一条企业从事代理业务,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代理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管理,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互相转嫁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或者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制订计提标准时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
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资产,企业应当落实监管责任。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资产,不得核销。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企业重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经批准后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
第三十四条企业以出售、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理资产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其中,处理主要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投资者审议通过的'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实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计价结算。投资者或者经营者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企业经济利益或者操纵关联企业的利润。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推行质量成本控制办法,实行成本定额管理、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经费,可以通过建立研发准备金筹措,据实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使用研发费用,用于企业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
第三十九条企业依法实施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等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列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
企业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的手续。
第四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薪酬办法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经营者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企业技术研发、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促进安全生产、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
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四十四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企业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各种摊派、收费、集资,有权拒绝。
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条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收入,全部属于企业。
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或者劳务的定价和销售价格调整的权限、程序与方法,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法律规范约束等要求,采取相应的价格策略,防范销售风险。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出售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所得价款。在履行交割时,对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取得受让方提供的有效担保。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
第五十条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
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第五十一条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当年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企业经营者和其他职工以管理、技术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企业章程或者有关合同中对分配办法作出规定,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企业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进行企业利润分配。
(二)没有取得企业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组清算
第五十三条企业通过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对涉及资本权益的事项,应当由投资者或者授权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内部财务决策程序,并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听取重组企业的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方案。
(四)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净资产作价或者折股的参考依据。
(五)拟订股权设置方案和资本重组实施方案,经过审议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十四条企业采取分立方式进行重组,应当明晰分立后的企业产权关系。
企业划分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应当按照业务相关性或者资产相关性原则制订分割方案。对不能分割的整体资产,在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分立各方协商,由拥有整体资产的一方给予他方适当经济补偿。
第五十五条企业可以采取新设或者吸收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企业合并前的各项资产、债务以及经营业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继,并应当明确合并后企业的产权关系以及各投资者的出资比例。
企业合并的资产税收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合并后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制定企业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还债务责任,整合财务资源。
第五十六条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由投资者决定,并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经营的资产负债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资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措施。
受托企业应当根据托管协议制订相关方案,重组托管企业的资产与债务。未经托管企业投资者同意,不得改组、改制托管企业,不得转让托管企业及转移托管资产、经营业务,不得以托管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资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七条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企业资产管理,但企业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企业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主管财政机关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水域、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八条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当以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九条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经营的,或者经投资者决议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清算财产变卖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投资者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关人通告。其中,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其清算报告应当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六十条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条企业可以结合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六十二条企业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
第六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警机制,自行确定财务危机警戒标准,重点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企业资产与负债的适配性,及时沟通企业有关财务危机预警的信息,提出解决财务危机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经营者或者投资者不得拖延、阻挠。
第六十五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月份、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不得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企业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企业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法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年度内定期向职工公开以下信息:
(一)职工劳动报酬、养老、医疗、工伤、住房、培训、休假等信息。
(二)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情况。
(四)企业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处置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主管财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评价体系,主要评估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社会贡献。评估和评价的结果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主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恰当使用所掌握的企业财务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利益。
第九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七十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
第七十二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通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第一款、四十三条、四十六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
(二)违反本通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
(三)违反本通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按本通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
(五)不按本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
第七十三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条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不按本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县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可以依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企业在财务活动中违反财政、税收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七十六条主管财政机关以及政府其他部门、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则。
第七十八条本通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五
过去的一年,对我而言,是非常特殊而又有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我迈进人生一个新的里程碑,在这一年我率领计财部的各位同仁,在行领导的关心、爱护、支持下,以高度的责任感,恪守职责,务实开拓,将支行的发展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下是我在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一、 从基础入手,着力于人员素质培养,保障支行的稳健经营。
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奠定会计出纳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管理的要求,对责任、制度修旧补新,明确责任、目标,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充建立了上些新的制度,对支行强化内控、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七、八月差错率高居不下,及时组织、制订、出台了“”,有效地遏制了风险的蔓延。
2.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会计出纳工作的保证。年内一方面加强考核,实行工效挂钩的机制,按月考核差错率,并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检查力度,改变会计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常规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3. 以人为本,加强会计、出纳专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实现了会计、出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年内主要做了以下七点工作:1.主动、积极地抓好服务工作,坚持不懈地搞好优质文明服务,树立服务意识;2.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统一学习新文件,从实际操作出发,将遇到的问题及难点列举出来,通过研究讨论,寻求解决途径;3.坚持考核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
4.成立了以骨干为主的结算小组;
5.积极地组织柜员上岗考试。
6.培养一线员工自觉养成对传票审查的习惯。
7.开展不定期的技能比武、知识竞赛,加强对员工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结算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 做好财务工作计划,强化成本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更好的完成年度财务工作,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xx》等规定,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各项财务资料的报送,并于每季、年末进行详细地财务分析;在资产购置上做到了先审批后购置,在固定费用上,全年准确的计算计提并上缴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金、医药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资产的摊销、应付利息等,并按照营业费用子目规范列支。
2.费用支出实行了专户、专项管理,在临时存款科目中设 置了营业费用专户,专门核算营业费用支出,建立了相应的手工台账,实行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区分了业务经营支出资金和费用支出资金。在费用使用上压缩了不必要的开支,厉行节约,用最少的资金获得最大利润。2002年开支费用总额为万元,较上年增加了万元,增幅为%;实现收入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增幅为%。从以上的数据可知,收入的增长速度是费用增长速度的2倍。在费用的管理上,根据下发的《》等文件精神,严格费用指标控制,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做好日常的账务处理,并将费用使用情况及财务制度中规定比例列支的费用项目进行说明,以便行领导掌握费用开支去向。全年按总部费用率的考核标准,支行实际费用率为%,节约费用5个百分点,费用总额没有突破下达的年度费用控制指标。
三、 恪尽职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我在抓好管理的同时,切实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驾驭工作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和预见性。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坚持抵制和反腐消极现象,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帮助解决问题,靠老老实实的做人态度,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团结合作,不搞个 人主义。
四、 明年的工作构想及要点:
1.挖掘人力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立足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人员的知识结构、素质况状确定培训重点,丰富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业务骨干的专项培训。
2.降低成本费用,促进效益的稳步增长。一是加强成本管理,减少成本性资金流失。二是加强结算管理,最大限度地增加可用资金。三是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认真匡算资金流量,尽可能地压缩无效资金和低效资金占用,力求收益最大化。四是降低费用开支,增强盈利水平。五是准确做好各项财务测算,为行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3.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加强管理,加快工作的效率,并向财务总监汇报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平凡而繁细的工作中,付出了许多艰辛与努力,有了一些收获与喜悦,重要的是丰富与锻炼了自己,虽然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完善,面对日益变幻的金融经济形势,金融工作任重而道远,成绩永远属于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在新的一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做好2010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六
20xx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到公司这个新环境工作的第一年,在股东和董事会的正确决策部署下,紧紧围绕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带领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工作会议精神,逐项分解部门目标责任,周密谋划20xx年的财务工作任务,创新“六个一”服务理念,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规范管理,做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表现在财务人员在学习、工作、作风建设方面全面提升,财务服务有了新转变,财务工作有了新变化,财务管理初见成效,公司经营稳步推进。按照集团公司干部考核要求,将本人一年来的职责履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大家评议。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松懈,深化思想转变,尽职尽责搞好服务。
1、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20xx年围绕集团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主要学习了党员辅导系列材料,重温党章,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聆听了集团公司组织的党员廉洁从政学习报告会,对照党员标准查找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待人诚恳,做事认真,工作负责,立场坚定,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无愧于组织交给自己的一份重担,无愧于员工的期望。
2、业务学习方面
自己作为公司一名新兵,刚刚迈入生物制药行业,以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为契机,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带着问题先后学习了《增值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南》、《会计准则》、《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不断提高公司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二、本人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理顺管理流程,规范财务业务处理程序。
以省电力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为契机,强化依法治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梳理完善内控财务制度15项,做到财务工作凡事有依据有规则,财务人员人人职责清晰任务落实,为确保公司更好更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2、筹集资金,按期归还中行到期贷款。
在公司一季度销售回款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资金,并做好资金周转中断的多种预案,顺利完成了银行贷款还旧贷新工作。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贷款利息费用,确保资金流转合理高效。
3、强化服务,履行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
借助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平台,加强年度财务预算的调控监督管理,实施资金月度资金平衡计划管理模式,做好对三个浆站的全方位服务工作,在服务过程中适时履行监督监管职责,确保预算可控在控。
4、加强成本核算,及时报送各类月度信息报表,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在配合董事会深入泰邦、黔峰两个生物制品公司调研学习浆站及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细化成本管理,核算每批半成品及制品的成本,将反映产成品和半成品成本消耗情况的统计报表、资金月报、会计报表月报按时上报董事会。加强成本分析,确保全年主营成本消耗率小于70%。
5、稳步推进省公司财务管控上线核算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xx年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工作。
按照省电力公司统一部署,公司作为省公司首批远程上线的八家施工综合单位之一,先后派多人参加集中培训,集中补录会计凭证,核对数据,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财务管控上线工作。
6、配合高新区一二期改造办,积极完成搬迁资产评估工作。
实施整体搬迁,将对的长远发展迎来良好地机遇,3月份董事会与管委会签署框架性协议,管委会先后委派土地、房产、设备三家评估公司到公司实际查验评估,财务部作为主要配合部门,全力以赴,专人接待,联合生产保障部按照评估要求,提供图纸、结算资料、订货合同、固定资产台帐等资料,尽最大努力希望尽快有一个理想的评估补偿。
7、合理调配财务人员,实施岗位轮动,做到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为财务人员的职业发展多提供一个平台,一次机会,全面提升财务部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8、核实往来账务管理,梳理三年以上坏帐,实施报批手续。
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由于股东、人员的变化更替,遗留了基建期的一部分预付工程款、材料款坏账,按照工作规则已报请董事会批准予以核销,并建立应收账款预警通知制度,确保全年应收账款率小于5%。
三、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履行情况
对照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五项基本要求》,现对本人20xx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
本人作为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曾经也是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长期从事财务工作,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高风险领域,深知廉政建设的意义和风险,自觉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作为廉洁自律的准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上网阅读思考“每月送廉文”内容,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1、10月27日至29日参加了集团公司组织的第四期党员培训班,学习期间聆听了张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学习了《党章》、《党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内容,观看了翟鸿燊老师的《孝道片》、《激荡三十年》、《大三峡》专题片,受益匪浅,感受颇多,这是我自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首次参加的党员集中学习班,重温入党誓词,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更加激起了入党时期的自豪与激情;再次系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体系,再次以党员的标准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观看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十年变化,我感到欣慰和自豪,中国三十年的变化充满了艰辛、曲折,甚至苦涩,毕竟我们是在困难中摸爬滚打出来的,今天的平安与幸福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更要努力工作,继承和发展这个来之不易的小康社会。
2、积极参加省电力公司组织的廉洁从业网上答题活动,边学边答,加深记忆和理解,取得了100分的好成绩。
3、认真参加公司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两篇文章,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的锐利武器,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法宝,是党制定正确路线和纠正失误的保证,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要发扬“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评的作风”党的三大作风,不怕批评,正确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同人生病了就要吃药打针一样良药苦口利于病,起到预防治疗作用;如同老师批评学生一样纯洁无私;如父母教育孩子一样恳切坦诚,欢迎批评,诚心接受批评,主动接受监督和提醒教育。敢于开展批评,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4、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广泛宣传教育落实到位,承诺书签订到位,自查自纠到位,举报奖励到位,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职责到位,更加注重过程控制和有效监督,逐步形成良性长效机制,营造依法经营,规矩做事,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研究和开展分管责任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领导和组织财务部全体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无私奉献,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省电力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年”活动为契机,强化依法治企,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梳理完善内控财务制度15项,做到财务工作凡事有依据有规则,财务人员人人职责清晰任务落实,为确保公司更好更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三)、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能够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和分管范围内的财务人员,做到廉洁自律意识常抓不懈,警示教育警钟长鸣,仔细算好人生几笔账,稳健走好人生每一步路。今年除按规定购买停车位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回顾,自己认为虽然在廉洁自律和日常工作中做了一点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及组织期望还有距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认为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上还不够,在面对复杂环境和处理错综矛盾的经验不足,在对基层浆站和生产部门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注重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超前思考,超前行动,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2、加快自己的领导艺术和沟通协调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学习,特别是多向老领导谦虚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角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
3、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干部员工和下属浆站对财务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尽全力为各部门各浆站做好财务服务工作。
四、当前公司财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
1、公司对三个浆站的管理力度直接影响着财务监管的工作力度。
2、省电力公司实施财务管控上线核算,对我们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科学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3、20xx年是实施停产改造和gmp换证的关键时期,资金压力巨大,需要我们精打细算,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力争工期和投资均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明年主要工作的思路及努力方向
1、加强财务系列管理制度的.宣贯,着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之发挥应有的管理效能。
今年以来财务部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修订制定了15项财务管理制度,明年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大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管理制度的宣贯和执行,以此不断规范我们的财务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推诿和扯皮。
2、缜密安排资金计划,确保改造和换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20xx年车间改造换证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明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管理措施,确保改造和换证工作的正点推进,在确保改造质量和工期的前期下严格控制投资支出,力争节约改造成本。
3、进一步加强对三个采浆站的财务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浆站的管理是公司血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由于采浆行业的特点及历史形成的投资不到位等因素给今天的浆站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浆站管理模式的改革或创新也在考量着我们这届班子的智慧和能力,着眼未来,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浆站财务专项检查或审计,有利于发现管理缺陷,以便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财务监管措施,为将站的健康发展提供财务服务和资金支持。
4、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素质,提高财务部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
20xx年以学习《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为指引,结合财务制度的宣贯执行,对照检查内控业务流程漏洞风险分析,逐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5、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警示钟声长鸣,引导和教育分管范围内的员工廉洁从业,干净干事。
以上述职述廉报告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七
总公司:
过去的两年中,在总公司财务部和分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各位同事的支持下,省分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的各项财务和保险监管规定,基查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下面将省分公司财务部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年来的工作回顾
省分公司自xx年初开始筹建,xx年8月份正式开业,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山分财务部在筹建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一)筹备期的各项工作
筹备期3个月的时间,根据总公司的岗位设置要求,对外招聘两个人员、兄弟公司支援一人,完成三个岗位的人员招聘。并根据人员的情况,形成了由资金、核算、预算组成的财务架构搭建。制度建设根据监管部门及总公司的要求下,起草了9项财务制度和规定。确保了财务工作在开业验收的顺利通过。
(二)资金管理工作
在总公司要求的前提下,配合业务条线各项业务开展的推进。完成了在工行开立的基本户,以及在农行、招商、齐鲁银行的开户及批量扣款协议的签订。满足了各业务条线的保费收取的顺利进行。同时积极配合资金管理平台的上线工作,并配合总公司做好通过平台进行业务付款的测试工作。
(三)会计核算工作
完成了省分公司财务帐套建立,对业务系统及财务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学习。同时与各部门对相关会计核算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理顺。完成了筹备期及开业后各项帐务的处理。同时加强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各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牢固。
(四)预算管理工作
根据总公司的预算管理要求,起草了《费用报销制度》及《业务推动费用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并加强预算管理的事先审批工作,有效的控制了公司的总体费用预算。积极推行费用支出项目化管理,把各项预算费用进行细分,结合公司的业务预算推进,做好费用支出的规化。配合业务的开拓,加大业务费用投入,确保各渠道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分公司筹建不久,财务管理工作迫切需要素质较高的会计从业人员,因此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考核,筹建期间就制定了培训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懂得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何更好地做好基层财务工作等,进一步激发了干好财务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且也为这两年来财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其他工作
1、按照总公司统一部署,组织分公司各部门编制三年规划和下年度预算,并根据三年规划的编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各项费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的各项费用管理规则,确保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
2、建立应收应付台帐,并制作了应收应付报表,全面清理核对应收应付及过渡性往来科目,严格控制应收类科目余额及账龄。
3、细化、完善适合分公司的KPI指标体系,初步建立分公司业务评估模型;制作经营月报,每月向分公司管理层及各业务渠道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及管理建议。
4、建立辖内新机构设置、验收、开业及后续业务拓展的财务运营流程,建立新机构财务管控制度与框架,从财务管理上保障新机构的健康发展。出台三级、四级机构费用管理办法和三级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确保新机构各项财务管理的合规。
二、工作的不足
两年来,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完成了分公司的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学习还不够,特别在工作忙的时候,对学习重视不够。二是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还不够、遇到棘手问题有时候容易产生急躁情绪、领头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综合分析危机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做账能力。不断的反省与总结过去因疏忽而造成的不必要开支,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推进会计标准化工作,从基础核算到日常整理流程进行细则的规定、以形成统一标准。
2、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采取与外部单位、内部各部门定期核对账目及台帐来确保数据无误,对各部门资金支出进行及时反映和分析等措施。
3、提高财务部财务人员的核算水平和管理服务意识,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和税务风险意识,加强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
4、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工作,采取与外部单位、内部各部门定期核对账目及台帐来确保数据无误,对各部门资金支出进行及时反映和分析等措施。
5、做好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及时提出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财务控制可行性措施或建议。配合公司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6、继续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处理好与公司相关的财政、税务事宜。
7、继续进行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做好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在充分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结合会计人员考评办法,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以便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全力做好公司的财务、核算等相关工作。
8、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财务核算力度。xx年,我们要透彻领悟公司高层的战略意图,从公司全盘和长远的角度出发,胸怀大局,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根据总经理室布置,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月财务收支预算。同时切实加强两级经济核算。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一年来的述职情况,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八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精神,xxxx中心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平凡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20xx年度财务工作述职如下:
一、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是事业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事业计划的重要保证,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因此,认真做好我乡的收支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既要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要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还要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向领导汇报,在现有条件下,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挖掘潜力,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利于操作,发挥其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学校开展教学业务及其它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在这一管理上,很多人长期不重视,存在着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为加强这方面管理,在平时的报销工作中,对那些该记入固定资产而没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督促经办人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定期与校产科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通过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使得学校能够集中财力办事业。通过认真落实执行,收效非常明显,极大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负责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帐,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学校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所以中心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放弃周末和元旦假期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同时针对报表又撰写出了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的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总之,在20xx年,在财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九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
第一章 总则
1、制定的根据: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来制定本法的。说了制定本制度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工会预算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等。
2、工会会计的任务:是对工会预算的执行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是一种专业会计。审核和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责。
3、工会的会计管理体系:是依法建立的,一般分为五级,工会会计组织系统与工会预算管理体系应相适应。咱们金融系统具有特殊性,分为六级——全总;金融工会;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县行。
4、工会会计的职责是:(1)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2)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3)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5、工会财务的设置,提出了基层工会应设财务机构或专职财务人员,小型基层工会可聘请兼职工会会计。咱们对专兼职的定位是,只要是工会的人,就叫专职,但他可能在工会还做其他的工作;如果是聘请的行政的或其他部门的同志代工会记帐,这样才叫兼职。而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做到我们所说的专职,就是要有工会的同志来管理工会的帐。不但要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钱、账、物要分开,还要会计、出纳要分开,这也是财务的基本要求。
6、会计核算的对象。是工会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
7、小金库:不能私设小金库,财产、资金应纳入工会会计的统一核算。
8、会计记账的本位币:讲了工会会计核算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应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我们报表的右上角都注明有“单位:元”,这并不是角分不要的意思,决算和资产负债表都必须报到角分,只有预算的单位是万元。这一点请大家注意一下,我们总行这几年的百分竞赛几乎每年都有单位为这事扣分。
9、会计期间:主要讲会计期间的划分,分为年度、季度、月份,都是采用公历日期。咱们国家习惯上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会计期间。有一些欧洲国家和一些中国境内的外企是到3月31日。
10、记账方法:讲记账方法是采用“借贷记账法”。80年代我们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用的是收付记帐法,好象是90年代初,要求与国际接轨,就都改成借贷记帐法了。
11、记账文字:讲记账应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采用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1、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客观地反映各项收支状况,这是任何会计都应当做到的。也就是说不要记假帐。
2、宏观管理原则: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既要满足上级工会的需要,也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3、指标口径:讲了会计指标口径的一致性,这样信息之间才有可比性,所以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前后数据的口径不一致,数据之间就没有可比性了,这样的数据就失去意义了。会计的数据有很多都是要进行比较的,如我们在编制报表时,在说明中就要说与上年同期比如何如何;或者是与预算相比较如何如何等等。
4、及时性原则:讲会计核算的及时性。也就是指要做到日清月结。因为目前咱们工会的会计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专职的很少,可能“日清”较难做到,但月清还是一定要保证的`。
5、对账目、报表的要求:讲会计记录,也就是账目和报表要清晰、明了,以便于理解和应用。就是说当我们需要什么数据的时候,能够一目了然地从会计人员的帐上查到、看到。
6、记账原则:讲工会会计的记账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一笔业务发生后才记账,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都是用“收付实现制”,企业一般用“权责发生制”。但在本制度里又涉及到了部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科目,如资产类的“应收上解经费”,“应收上级补助”以及负债类的“应付上解经费”“应付补助下级经费”等。全总今年的工作要点中说今年要进行财务制度改革,可能也是感到他的这个制度有点不伦不类。
7、专款专用原则: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单独记账。
8、固定资产的记账原则:固定资产按购进的实际价格记帐,一般情况不得随意调整账面价值。这与企业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包括:
①、房屋和建筑物;
②、专用设备:指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③、一般设备: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设备,如,办公家具、交通工具、被服等;
④、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⑤、图书:如单位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等;
⑥、其他固定资产:也就是以上不包括的固定资产。
9、会计报表的要求:报表要正确、全面地反映工会财务的收支情况几结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这就是说在做报表时如果有重大的事情,必须在报表说明中要专门说清楚。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资产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20xx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20xx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数量;
(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按所附原始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往来业务凭证,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最后一本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负债、权益、损益四大类明细账。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物资、有价证券、应收应付票据、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不漏记、错记或重记。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总账、明细帐、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达因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由会计机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实收资本(股本)是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资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弄清情况,提出意见,逐笔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七十条公司的货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
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第七十八条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类资产的核算
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第八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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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培训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其它费用等。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
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本公司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表等,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副总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第十八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百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一百零一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为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已较轻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瓷盘及有关资料等。第一百零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或副经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副总(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监交。第一百零三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一脚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条财务部副经理以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页数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百零六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一百零八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项目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估价工程范围、评估工作量及完成期限:
1、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价格进行评估,其评估四至范围如下: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2、评估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勘查数量为准。
3、按照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拆迁评估作价的通知的要求,估价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及协作事宜:
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的立项文件、规划文件及附图;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审阅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组织乙方在估价期间到现场勘察,并提供方便和配合。
3、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评估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乙方在甲方规定的估价时间内,负责调查了解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土地有关情况,根据甲方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评估市场情况及本工程拆迁评估的具体情况,对委托评估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向甲方出具房屋估价汇总报告,并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动迁之日起,出具分户评估报告交付甲方。
5、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评估报告的,每延迟一天按评估标的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有义务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估价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7、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如有类似情况,甲方保留理赔权利,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帮助甲方了解被拆迁人搬迁意向。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评估费为:评估标的总价款的 %。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2)在乙方出具全部分户房屋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50%。
(3)在拆迁奖励期结束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评估标的总价款的20%。
(4)拆迁工作全部结束后10日内,在确认拆迁工作中确无乙方之责任后,甲方将剩余评估费尾款一次结清。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合同,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无故中途单方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部预计评估费用,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应支付乙方预计评估费的50%。
五、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书面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若拆迁当事人向我公司申请复核的,我公司将在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给予答复。甲方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与我公司评估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受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可向房屋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对评估报告初始估价结果做出调整的,乙方负责重新具调整后的评估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七、如乙方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________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____年度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签订本合同。
一、评价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抽查、分析和科学评估,出具公正、客观、全面、完整反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报告。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资料致使评估无法正常进行,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甲方现场考核、抽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内容的`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同管理及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评价结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价结果以及评估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报送的评估资料后对甲方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在收到评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乙方给予复评。
四、价款支付方式
1.本项合同信用评价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以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评估费。
2.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结算。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五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事项
宗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权属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_
设定土地使用权性质:_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设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现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设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付报告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交付报告份数: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需提供的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宗地规划要点
宗地图
宗地规划平面图
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使报告失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评估报告设定的使用范围内正确使用评估报告,超范围使用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技术力量,参与评估的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
3.乙方实地踏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估价规程》的工作标准执行,进行拍照,存档等工作,所获数据真实可靠。
4.乙方对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对报告负有保密责任。
四、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_________号文件执行,签订合同时甲方先预交乙方_________圆整,余额在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五、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时间提交图件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另委托其它评估机构。
2.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所编制的报告和图件需评审认定的,由乙方负责评审认定,并承担评审认定的费用,如需评审认定的报告而未进行评审认定,甲方可以不予认可,并有权拒付评估费。
3.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交报告和图件。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六
我公司从xx月上旬起,结合本胶厂的实际情况,对本胶厂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了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各部门和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胶厂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报云南公司,经批准,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七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xx〕x号)要求,本所组织有关人员,对自身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务所概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事务所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其构成;业务规模及其构成;合伙人(出资人)情况;事务所资质以及共同控制下的其他实体的简要情况。
二、自查概况
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标准、自查范围、自查方法、自查数量、自查人员及分工、自查结果等。其中,自查范围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检查和业务项目质量检查。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涉及制度设计与执行两个方面。业务项目质量检查,业务范围涵盖事务所在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各类鉴证业务报告,应尽量覆盖每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此外,还需包括近五年接受外部检查的情况以及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自查情况
首先,简述事务所是否建立了与下述各项质量控制要素相关的制度;其次,简述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得到执行、如何执行以及执行的现实效果。若尚未建立某一方面的质量控制制度,事务所应说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其中涉及的关键控制点予以要求和落实。
(一)质量控制环境
主要内容包括:经营战略及存在的经营风险;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领导团队的和谐性和稳定性;事务所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的人力、资源投入;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活动(比如:主要业务类别,主要业务的.地区及行业分布;财务管理(包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关于收费的内部控制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项目成本管理、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及变动趋势、股东收益分配情况等内容);事务所信息系统。
(二)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对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的认识和培育;为确保主任会计师或类似职位人员对业务质量承担最终领导责任,事务所建立了什么样的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以及哪些相关的政策与程序。
(三)合伙人(股东)机制
主要内容包括:合伙人委派(比如:合伙人管理职责分工,项目合伙人的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考虑,业务委派时对专业胜任能力与风险控制的考虑,项目时间管理等);合伙人考评(比如:考评标准,考评程序,考评结果的使用);合伙人薪酬(比如:薪酬标准,薪酬的计算与发放);合伙人晋升(比如:晋升标准,晋升审批);合伙人违规行为处理(比如:处理程序与标准,处理结果的使用)。
(四)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主要内容包括: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前的活动与记录;事务所自身能力(具有执行业务所需的胜任能力、素质、时间和资源)与独立性的评价;承接审批流程;分歧处理等。
(五)人力资源
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评价,薪酬,晋升,人员委派,风险控制,社会责任履行(比如职工的福利待遇以及是否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等。
(六)业务执行
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标准和程序的制定、修改和传达;项目分类管理;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与监督;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的主体、级次与流程;重大分歧的处理与记录;业务报告签发;公章使用与管理;业务工作底稿;对特别业务的特殊考虑等。
(七)监控
主要内容包括:监控部门与人员;监控重点;监控周期;监控结果的传达与处理;投诉和指控的处理;责任追究等。
(八)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体制及制度的建立情况;总所与分所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际统一情况;深入推进事务所一体化的具体考虑。
(九)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整体层面的职业道德控制(比如:领导层理念和事务所职业道德文化,事务所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职业道德监控,违反职业道德的纪律处分等)和职业道德重要事项控制(比如:业务承接中对客户诚信、独立性和利益冲突的考虑,事务所收费,与审计客户长期存在业务关系,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股东和员工薪酬构成及业绩评价对职业道德的影响等)。
四、业务项目自查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是否真正落到实处;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完整;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形成的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适当等。
五、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事务所将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处理和传达,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制度设计方面的整改
比如:计划于20xx年xx月,建立xxxx制度,由xxx部门或者xxx负责等。
(二)制度执行方面的整改
(三)项目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八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构成,业务规模及构成,有关资格、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度和比例、上年度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
二、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工作和执业质量情况。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抽查业务的类型、数量、主要检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逐项进行分析阐述,并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条提出下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高执业质量的具体措施。包括应注意和避免的主要问题、改进方法及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努力方向等。
五、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执业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十九
20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刻苦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就自己20xx年的工作和廉政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做如下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0xx年,我认真学习国家医疗工作精神和工作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做到在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刻苦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良成绩。我培养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实现工作的完美和高效,促进医院医疗事业发展。
二、尽心尽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抓好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我组织党员和职工认真教育引导党员和职工积极投身到全面深化改革事业中,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发展。我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使每个党员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体职工认真做好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我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及时转为正式党员,20xx年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名,吸收预备党员x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x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2、加强人事工作,增强医院凝聚力。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做好全院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调配、任免、培训等人事工作,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医院凝聚力,使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医院医疗工作发展,树立医院的良好社会形象,努力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3、抓好医德医风,争创“三好一满意”医院。我积极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努力争创“三好一满意”医院。一是要求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切实维护病人利益,倾听病人呼声,关心病人疾苦,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二是要求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服务。三是要求干部职工增强质量意识,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医疗事故。四是要求干部职工增强廉洁意识,严肃行业纪律,弘扬高尚医德,防范产生各类医疗不正之风,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过四个增强,使个医务人员做到“医术好、服务好、形象好,群众满意”,为争创“三好一满意”医院作贡献。
三、严格要求,培育良好工作作风
我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自己的精神世界,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公平公正精神、务实拓新精神、廉洁为民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发展。二是在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要求自己做到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尽心尽职工作,力争取得良好工作成绩。三是加强自己执行力建设,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折不扣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精神和工作纪律,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获得基层和群众的满意。
四、严以律己,确保自身清正廉洁
我是医院领导,手中有一定的权力。我始终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责任,把用好权力作为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坚决杜绝一切不廉政行为,防微杜渐,把工作和生活中的小事小节与反x工作联系起来,扎紧篱笆,决不让x从小事小节上发端,做一名深受大家拥护的清正廉洁干部。
五、存在的不足问题
20xx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一是学习有所欠缺。我虽然重视学习,但有时工作忙,放松了学习,没有学深学透,学习的深度和广度缺乏,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通过学习指导实践不够。二是作风不够踏实。我虽然经常与群众在一起,但是与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紧密,主动向群众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发展。三是创新意识不强。我能够认真负责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完成任务,但是创新意识不强,没有用新思维、新方法、新举措去做工作,影响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六、今后努力方向及打算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我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使自己能够解决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能够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创新医院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2、转变作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规定”,严格防范“四风”问题,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3、遵纪守法,确保廉洁自律。我在工作中要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的要求,明确自身责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能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努力获得广大干部职工的满意。
我的述职述廉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十
一年来,在院党委及院长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全身心地投入到护理、院感、药剂等管理工作中,同全院同志们一道,做了以下工作:
一、思想政治素质
作为一名党外干部,一名医疗管理者,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上级重大决策,虽然,自己不是党员,但受党的教育多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三严三实”活动中,坚决维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班子团结、和谐,努力严格要求自己,起带头作用,认真参加中心组学习及自己学习,完成学习笔记2万余字,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反思剖析自己,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化修养。同时,也加强业务知识及医院管理知识的学习。
二、组织领导能力
在院长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分管科室的管理才能,我分管的科室有内科系统、护理部、院感科、药剂科和检验科,凝聚这些科室文化的力量,力求做好本职工作,根据20xx年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全面考核,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责任制整体护理,力求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三、工作作风
工作中能做到办事认真、讲究效率、谦虚谨慎、忠于职守、勤奋好学、遵守纪律、尊重领导、团结群众、任劳任怨、顾全大局。
四、工作实绩
(一)内科医疗管理工作。
1.规范管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我分管内科系统,坚持下科室检查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工作,以抓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为突破口,努力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目前,我院内科系统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基本符合卫计委出台的标准要求,也减轻了病员不合理的负担。今年,全院在使用基本药物方面,狠下功夫,大大提高了全院基本药物使用的比例。
2.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及防范措施。
今年,组织内科系统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员的法制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规范各项诊疗操作行为。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全面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加强对高危人群、高危科室、高危时段的安全检查力度,全年未发生医疗纠纷。
(二)护理管理工作。
1、加强护理操作规范,实施流程化服务。制定了全院护理操作流程,严格无菌操作及查对制度,提高护理水平和质量
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工作,使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全院基础护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院病房保持病床整洁,无异味,无污迹,物品摆设整齐规范,输液滴数与医嘱相符,勤巡视输液病人,善于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注重收集护理服务需求信息,护士长通过了解回访卡意见、与门诊和住院病人的交谈,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获取病人的需求及反馈信息,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和弥补护理工作中的不足。
4、做到服务质量零投诉。
5、加强科室制度建设,使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规化。
6、做好新入院护士、低年资护士的培养和考核工作,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7、加强“三基”培训及考核,每个月对护士操作进行抽查考核,每学期一次理论考试。
8、强化相关护理知识的学习和考核,注重理论考试与临床应用相结合,要求讲究实效,不流于形式。
9、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给予授课“爱岗敬业”,使护士姐妹们进一步热爱自己的工作,很好的服务病人。
10、充分发挥护理督导的作用,护理做到三级质控,保证护理质量。
(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今年,院感科多次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新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每季度召开院感控制例会,针对医院院内感染控制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制定了各科特别是重点科室如手术室、换药室、治疗室、口腔科的院感防范制度,强化无菌观念,规范无菌操作,目前,全院消毒物品全部归在供应室消毒管理,避免了不规范消毒行为。
(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1.中草药房搬至中医科,建立了中医园区,目前,运行良好,一年多来,草药量增加,方便了患者就医,并且开展了给患者免费煎药、送药等工作,受到了患者的好评。
2.加强对药剂科的管理,为了方便病人,避免商业贿赂,药剂科供药由一家统管,目前,运行良好,全科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精神,准确无误的给患者发药,赢得了患者的好评。
五、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一年来,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克己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依据,以“三严三实”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努力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的积极性不够。只是被动的去学习,没有主动的挤时间学习,把学习当作完成任务去应付,只求读过,不求读精,对所学内容理解不透彻、不深入。
(二)工作不够扎实,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时对待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局限于完成任务,缺乏工作热情和激情,领导催的急了,就抓紧干,缓了就有所放松,“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存在。
(三)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开展工作不够。工作缺乏超前意识,没有发展意识。而在创新求变,敢想敢为方面想的少做的少。
七、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为此,我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时事政治和形势任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力,增强政治敏感性;三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落实“三严三实”,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二)转变思想,积极进步。不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事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知难而进、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更新观念,更新思维,创新工作。要在群众中,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工作、学习和生活上都能体现出领导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先锋作用。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拓宽知识面和视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真正做到“有人负责,我服从,无人负责,我负责”,为医院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为我院早日实现老年病三甲医院而努力奋斗。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十一
一年来,在区委、区卫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与班子成员以及全院职工一道,深入开展卫生诚信建设和医疗人性化服务,优化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服务意识,热衷公益事业。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服务于患者,构建和协医患关系,不定期的发放住院病人意见征询卡,采用病人的合理化建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于答复或解决,通过调查走访,病人满意度大大增加。作为政协委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南岗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争取到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的资助,共同开展历时一年的免费“xx区妇女病普查”工作,关爱妇女健康,本着“妇女健康,普查普治把关”的原则,预计参检为5.5万人次,免费检查项目包括:
1、一般妇科检查。
2、乳腺检查:红外乳透仪。
3、盆腔脏器检查:阴式b超检查。
4、宫颈检查:数码电子阴道镜。
5、阴道分泌物检查:常规化验检查。
6、病理检查,费用约200元,真真正正的为的广大妇女健康带来福音。
二、执行国家有关诚信、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诚信法规的(感谢访问好:)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诚信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广东省江门新惠区人民医院和四川省平江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高医院收入。除了做好医院正常诊疗外,针对自身二级医院的定位,我与院领导班子商量,我们不能“守株待兔”,积极寻找创收之路,在全院的职工大会上积极动员,全院职工热情很高,把各项体检列为创收的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发动周边企事业单位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我们打出了“质优、价廉”的王牌,真正做到了双方互惠的目的,由于我院的优质服务、诚信,让对方非常满意,现在已经有好多院校与机关主动要求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xx年我院除圆满完成了xx区高考体检、兵检的任务外,还进行了其他各项体检为xx次,总收入约为xx元,占医院总收入的xx%。
展望新的一年,我院党委将牢牢把握发展这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领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我县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十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x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x
2、估价目的:甲方因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年xx月xx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xxx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xxx)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100-500(含5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3、500-20xx(含20xx):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4、20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xxx万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种方式处理:
(1)向xx法院起诉。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联系人:xxx联系人:
签订地点:xx
签订时间:年xx月xx日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十三
委托方:(甲方)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xxxxxxxxx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xxxxxxxxx
2、估价目的:甲方因xxxx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xxxx年xx月xx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xxx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xxx)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2、100-500(含5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3、500-xx(含xx):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4、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xxxx;协商确定累进费率(‰)xxxx。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xxxx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万xxxx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种方式处理:
(1)向xx法院起诉。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xxxx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联系人:xxx联系人:
签订地点:xx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进行房地产估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谨慎原则。各原则的.要求如下:
1、合法原则:遵循合法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估价。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当估价对象已做了某种使用,估价时应根据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对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并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保持现状前提:认为保持现状继续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为前提估价;
转换用途前提:认为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转换用途后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装修改造前提: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估价;
重新利用前提:认为拆除现有建筑物再予以利用最为有利时,应以拆除建筑物后再予以利用为前提估价;
3、替代原则:遵循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遵循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公平原则。
6、谨慎原则(抵押贷款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之 二十四
(一)估价委托书
把估价委托书与估价委托合同分开的原因之一,是将估价委托书作为重要的估价依据放入未来完成的估价报告附件中。
估价机构在受理估价委托时应要求委托人出具估价委托书。估价委托书表面上看是委托人向估价机构提交的,应由委托人自己撰写,实际中应是估价师在与委托人沟通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起草好或者指导委托人在事先制作好的估价委托书文本上填写后,再由委托人向估价机构出具。
估价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委托的估价机构的名称、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委托估价事项属于重新估价的,应在估价委托书中注明。
(二)估价委托合同
估价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估价委托合同。估价委托合同是估价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就估价事宜的相互约定,其作用主要有:
①建立受法律保护的委托与受托关系;
②明确委托人和估价机构的权利义务;
③载明估价的有关事项。
估价委托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①委托人和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如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估价机构的名称、资质等级和住所。
②负责本估价项目的估价师,包括估价师的姓名和注册号。每个估价项目应至少明确一名能够胜任该项目估价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③本估价项目的估价基本事项,包括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时点和价值类型。
④委托人应提供的估价所需资料,包括资料的目录和数量,如委托人应向估价机构提供估价对象的权属证明、历史交易价格、运营收入和费用、开发成本以及有关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估价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保守在估价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没有隐匿或虚报的情况,应协助估价师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⑥估价费用及收取方式。
⑦估价报告及其交付,包括交付的估价报告类型、份数以及估价报告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例如,交付的估价报告是鉴证性报告还是咨询性报告,是仅提供估价结果报告还是既提供估价结果报告又提供估价技术报告。在确定估价报告交付期限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以保质完成该估价项目,不能“立等可取”。
⑧违约责任。
⑨解决争议的方法。
⑩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估价委托合同中还应注明估价委托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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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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